南华县2024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攻坚行动”岗位信息推介(第三期)
为贯彻落实好《南华县2024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攻坚行动”》有关工作,积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把促进农民增收放在更重要的位置抓紧抓好,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经南华县人社局与省内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企业开展劳务协作对接,现收集到南华县县级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队员招聘简章,现予发布,希望有意愿的人员积极报名。
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1日
南华县招聘县级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队员公告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南华县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强化专业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提高全县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队员,主要承担我县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综合应急救援执勤战备和抢险救灾工作,以及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级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队员20人(仅限男性)。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心理素质及纪律观念,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无涉赌、涉黄等违法犯罪记录,无酗酒、沉迷网络游戏等不良嗜好,无吸毒史;
3.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取得相关救援资质或有救援经验人员、南华县户籍人员优先;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7.经培训后,体能和岗位业务技能达到规定标准。
三、工作时间
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每人每月轮休4天。
四、工作地点
通过岗前培训(试用期1个月)合格后,根据考核结果,分配至县消防救援大队和红土坡镇应急救援分中心工作。
五、用工形式
南华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直接与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六、工资和优待
1.工资由南华县消防救援大队发放,每月工资为4000元(含社保)。
2.签订正式用工合同后,按照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3.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条件,且工作表现突出,符合国家消防员招录标准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消防员招录。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
2.报名方式:携带报名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到南华县消防救援大队报名。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参加体检。
(二)体检
1.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由南华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2.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时间、地点、方式由南华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实际进行通知。
(三)考试
1.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
(2)体能测试科目为1000米、俯卧撑、仰卧起坐3项。
2.面试
根据体能测试情况,按照招聘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
1.政审由用人单位组织,政审时间另行通知。
2.如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体能测试及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入职培训
队员上岗前,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岗前培训。
八、注意事项
(一)此次专职消防员招聘由南华县消防救大队组织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作弊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此次招聘工作均通过手机、电话及微信通知相关事宜,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相关应试科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提供证件材料弄虚作假的;体检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自动放弃聘用的;未按规定时限报到;其他影响招聘工作的情形。
联系人及电话:县消防救援大队杨副站长 0878-7226119